2.PCT申请进入日本的国家阶段时的翻译文本的提交期限(2)

2020.11

 通过PCT途径进入日本的国家阶段的申请的翻译文本的提交期限,原则上是自优先权日起2年6个月(在日本称之为“国内书面提出期间”)内。但是,在国内书面提出期间期满的前2个月至期满的期间内提交了国内书面的情况下,翻译文本可以在国内书面提交日起2个月内提交(特许法第184条之4第1款)。
也就是说,只要在规定期间内提交了国内书面,则通过PCT途径进入日本的国家阶段的申请的翻译文本的提交期限,可以是国内书面提交日起2个月内。

Q: 如果申请人在自优先权日起1年6个月时就提交了国内书面,那翻译文本的提交期限是什么时候呢? 是“在国内书面提交日起2个月内”呢? 还是“自优先权日起2年6个月内”呢?
A:答案是:翻译文本的提交期限是“自优先权日起2年6个月内”(特许法第184条之4第1款)。

   因为申请人在自优先权日起1年6个月时就提交了国内书面,在这种情况下,“在国内书面提交日起2个月内”,具体是自优先权日起1年8个月。而根据特许法第184条之4第1款只需在“自优先权日起2年6个月内”提交即可。

有关外文申请和PCT申请进入日本的国家阶段的相关信息(日语)可以参照日本特许厅的相关网站:
https://www.jpo.go.jp/system/laws/rule/guideline/patent/tukujitu_kijun/document/index/08_0100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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